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修订)(4)
(3)从事疾病控制的人员能组织制定本地区本专业范围内的疾病控制工作计划,具有组织实施、评价和总结的能力。能组织开展疾病预测并作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报;能掌握和解决流行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技术难点,对常见的疾病防治、计划免疫、紧急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病能提出处理原则和防治方案。
(4)妇幼保健人员具有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本专业某一方面中长期发展规划能力,能完成本专业计划制定、督导和评价全过程的组织工作;能独立设计专题监测、调查、干预工作,具有独立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能掌握本地区生殖健康、妇女儿童健康的状况、变化趋势及主要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5)任期内完成较高水平的相关专题报告,省、市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2份,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总数不少于5份。
(6)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
(7)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十二条 医学辅助技术专业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本医学辅助技术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医学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中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从事诊断工作的,能及时吸收最新技术并应用于本专业,为相关学科提供较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并承担院内外会诊。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能为临床在某一检验学科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从事影像诊断工作的人员,能熟练掌握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断。
任期内出具诊断报告1000-5000份,其中疑难病症不少于5%,完成高质量的专题报告,省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份,在市、县级单位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例、3份。
(3)从事技术操作的,能熟练掌握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能分析其结果及其误差原因,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从事检验技术工作的,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检验的原理、检测方法、临床意义和质控程序以及1-2种检验仪器的操作、日常保养和维护。
任期内参与临床技术工作1000-5000例,完成高质量的质量控制、保养维护专题报告,省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份,在市、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份、3份、1份。
(4)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5)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二)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理论和诊疗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应用学。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副高级职务任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从事诊断工作的,能及时吸收最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并承担院内外会诊。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能为临床在检验学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从事影像工作的人员能熟练、正确解决各系统疑难、复杂病例的影像诊断问题。
任期内出具高水平的诊断报告不少于2500份,其中疑难病症不少于5%,完成高质量的专题报告,省级单位工作的平均每年不少于10份,在市、县及县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分别不少于5份、3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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