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药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申报要求(4)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10 21:02
第二十三条 本标准条件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公布的评审标准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标准条件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公布的“评审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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