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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2)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11 00:23
二、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省(部)级优秀专家称号者,获省(部)级有突出

二、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省(部)级优秀专家称号者,获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

三、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四、属于本单位专业技术骨干。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1项以上,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1项以上问题,提交有理论性的实例分析材料,并经卫生系列组织专家组鉴定认可。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以第一作者在医学、药学专业公开发行期刊(同时具有国内统一发行刊号CN/R和国际统一发行刊号ISSN)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列入《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医学类核心期刊1篇以上)及文献综述1篇。

第十条 破格条件(见附录一)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是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可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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