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5)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各种操作技术,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内分泌代谢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
1、具有内分泌专业较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情况,且能吸取较新科研成就指导工作。
2、熟练掌握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垂体内分泌病等内分泌疾病的发病机理及诊疗技术。
3、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引进新理念、开展新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要求9条,设区市级要求8条)
1、掌握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的抢救技术。
2、熟悉甲亢危象、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危象、肾上腺皮质危象抢救技术。
3、熟悉皮质醇增多症、嗜铬细胞瘤、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诊治。
4、掌握糖化血红蛋白、果糖胺、胰岛素C肽、胰岛素抗体、胰岛细胞抗体、谷氨酸脱羧酶抗体检测原理及临床意义。
5、掌握超敏TSH、TT3、TT4、FT3、FT4、TGAb、TMAb、TPOAb、TRAb、TSAb的检测原理和在甲状腺疾病中的诊断价值、评估及临床意义。
6、熟悉垂体激素测定的检测原理、评估及临床意义。
7、熟悉常用内分泌动态试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胰岛素释放试验、C肽释放试验、地塞米松抑制试验、药物泌乳素兴奋试验、禁水加压试验、TRH兴奋试验的原理、评估及临床意义。
8、熟悉甲状腺穿刺术。
9、熟悉异位内分泌综合症的诊治。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2次病房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血液内科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
1、能正确诊断处理内科常见病、多发病。
2、熟练掌握急、慢性白血病,急、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诊疗技术。
3、正确掌握血液病的出血、贫血、骨髓坏死、粒缺的诊疗技术。
4、能正确熟练地阅读常见血液病的骨髓片。
5、熟悉操作常用部位的骨髓穿刺和腰椎穿刺术。
6、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新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主任医师要求4条,副主任医师要求3条;设区市级:主任医师要求3条,副主任医师要求2条)
1、能诊治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免疫性血液病、出血性疾病及疑难罕见的血液病。
2、熟悉T细胞亚群测定、单克隆抗体检测细胞表面标记、染色体、残留白血病细胞等检查的原理及其意义。
3、熟悉血浆置换术、骨髓移植、生物因子在血液病中的应用。
4、能正确阅读疑难血液病的骨髓片,掌握各部位的骨髓穿刺和骨髓活检等技术。
5、能开展2项填补本院以上空白的新疗法。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担任2次病房主治医师工作,每次不少于6个月,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神经内科专业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
1、能正确诊治神经系统常见病、多发病,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炎症、变性脱髓鞘病、脑血管病格林-巴利及肌无力危象等。
2、能熟练掌握昏迷、抽搐、瘫痪、高颅压征、谵妄等征候的鉴别诊断与处理。
3、能掌握脑外常见疾病及内科病的神经并发症的诊治原则。
4、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主任医师要求7条,副主任医师要求5条;设区市级:主任医师要求6条,副主任医师要求4条;县级:主任医师要求5条,副主任医师要求3条)
1、掌握急性脑血管病常用药物知识及运动障碍病的受体理论与临床用药。
2、掌握癫痫发作的分类,抗癫痫药的临床应用及癫痫持续状态的处理。
3、熟练掌握颅、脑电图的图形分析及临床应用。
4、能掌握头CT的技术知识和理论知识。
5、掌握头颅、脊髓MRI、数字减影造影的技术知识和理论。
6、掌握经颅多普勒的技术知识和理论知识。
7、掌握肌电图诱发电位的技术知识和理论知识。
8、掌握血液流变学的技术知识和理论知识。
9、掌握神经免疫学的技术知识和理论知识。
10、熟悉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及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诊断技术及其在临床诊断神经系统疾病中的应用。
(三)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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