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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05广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2)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10 20:45
2.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在评前公示中发现问题的材料,应写明存在问题,及时退回。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更正材料重新申报的,应抓紧审核,及时办理

2.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在评前公示中发现问题的材料,应写明存在问题,及时退回。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更正材料重新申报的,应抓紧审核,及时办理。凡公示后经核实举报问题属实无误的,一律不予报送;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可如实注明,先行报送,后在评审期间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评委会不予评审;已获得评审通过的,评审结果无效,撤销已取得的资格。

3.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弥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评委会不受理的申报材料,亦须弥封并加盖骑缝章后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4.申报者持同一职称外语成绩证书申报、评审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中一份申报材料应提供国家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书或通过BFT考试成绩单原件,申报其他专业材料可提供证书复印件(须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职称部门或考试机构加具审核意见)。

四、评审纪律要求

各地、各单位职称管理工作人员和评委会组成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申报评审的有关纪律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政策规定办事,热诚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对有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五、 评审信息化管理

(一)个人申报评审、认定、确认的申报表、信息录入表等表格可于广东省人事厅网站下载,材料规格以表格上要求为准。网址: 。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使用省人事厅网站下载的表格,不再接受此前印制的表格。

(二)今年申报、评审使用《广东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的电子邮箱地址是:gdszgb@163.com、gdszgb@126.com、gdszgb@21cn.com。申报者应如实填写信息录入表,各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评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以便准确、及时发放评审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建好各级专业技术人才库。

六、其他

(一)评审收费按省人事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职〔2000〕45号)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二)考核认定的范围严格执行《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的规定,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考核认定的范围。

(三)各地各部门部署今年的评审工作,凡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概以本通知为准。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二○○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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