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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温州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周老师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5-01-10 23:57 阅读次数:
关于2012年度温州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认真做

关于2012年度温州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温州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8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报名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文件依据及要点摘录〉的通知》(浙卫人〔2009〕36号)、《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具体问题解答的通知》(浙卫发〔2008〕14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文件请到温州市卫生局网站(网址:)通知通告栏查阅。

二、提交论文要求。按省厅《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的通知》(浙卫发〔2010〕138号)执行。对2010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一、二级论文,以《2010年修订稿》为准。未列入《2010年修订稿》,而曾列入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修订稿)的通知》(浙卫发〔2002〕285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省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5〕111号)、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08年修订稿)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08〕32号)的一、二级论文,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发表,仍按一、二级论文对待。所有申报提供的国内论文,须提供在中国知网()、维普数据库()或万方数据库()论文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申报社区系列资格提供的三级论文,必须提供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期刊在线查询结果打印页面。论文打印页面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张贴在杂志封面。论文发表时间必须是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至申报上一级职务当年6月30日止。所有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的依据。

三、课题要求。县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申报人员,必须有在任职期间已经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评审)且有论文发表的课题1项,如课题为第二作者,该申报对象必须有一篇与课题内容相关的第一作者论文发表,课题的论文必须是在省卫生厅规定的刊物上发表。有关课题的要求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工作的通知》(温卫医〔2005〕40号)文件执行,课题结题截止时间6月30日。

四、继续医学教育要求。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行继续医学教育与职称晋升挂钩的通知》(浙卫发〔2003〕6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继委发〔2007〕07号)文件规定,所有申报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都须按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或中医药继续教育,每年须取得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不能跨年度计算,同时5年内须取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以上。从2008年开始,学分授予的计算时间为当年1月至12月。今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计算从2007年下半年至2011年12月底止,共五个年度,申报人员须从温州继续(网址:)打印五年(2007年下半年至2011年)的Ⅰ类学分清单和二年(2010年至2011年)的Ⅱ类学分清单。各单位请于6月5日前将《学分登记册》及学分卡统一集中送温州市卫生局人事处(神力大厦D幢8楼803室),由市继续教育办公室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五、执业资格。申报对象应按现从事专业选择相应专业申报评审,不得随意更改申报专业。其中部分专业应具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及注册要求。申报临床类、中医类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限报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

六、人机对话考试。评审对象必须按申报的专业(详见附件1),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申报采取网络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对象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信息(网址:),各单位要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经当地卫生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

八、城市医疗机构医生到农村服务要求。温州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瑞安市人民医院、乐清市人民医院临床医生晋升前下农村(包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城市医疗机构医生到农村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4〕95号)、《关于印发温州市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卫医〔2012〕76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医生下基层服务工作的通知》(温卫人〔2012〕92号)文件规定执行,晋升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须在任现职务期间,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其中有1次连续一个月以上的到农村服务。晋升主任医师,还须提供在晋升副主任医师期间的下农村服务《鉴定表》和《考核表》,下农村完成时间截止评审当年6月30日。在上报材料时提交当地卫生局、受援单位、温州市卫生局医政处签署的《温州市城市医院医生到农村服务工作鉴定表》和《温州市城市医院医生到农村服务工作考核表》和《派驻人员考勤月报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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