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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

文章作者:周老师 文章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5-01-10 17:51 阅读次数:
晋人职字〔2006〕29号各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ァ ∠纸《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

  晋人职字〔 2006 〕 29 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 ( 干部 ) 处:

  现将《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说明未及问题,请按照山西省人事厅晋人职通字〔 2001 〕 45 号、晋人职通字〔 2001 〕 83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厅职称处联系。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

  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系列(专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评审条件》、《山西省人事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现将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组织中,在相应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在全国已统一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国家公务员也可申报评审。

  实行评聘分开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档次。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 ( 含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 ;②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截止当年《评审工作计划》中确定的相应评审委员会召开时间,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定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正式人员。

  2 、学历要求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各系列(专业)一般都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各系列(专业)一般都要求具备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国家相应《试行条例》、《评审条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做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 3 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3 、任现职年限要求

  任现职年限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被单位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并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时间。

  ①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前取得国家相应《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任现职时间须满 5 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国家相应《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至今不满 5 年),任现职时间须满 7 年;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须满 2 年申报高级(相当于副高)。不符合上述任职条件,为破格申报评审。破格申报评审者,只准比上述规定任现职时间提前 2 年。

  ②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助师级)前取得国家相应《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任现职须满 4 年;任现职(助师级)期间取得国家相应《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至今不满 4 年),任现职须满 6 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不搞破格评审。

  ③申报评审初级(助师级),须任现职(员级)时间满 4 年。关于任现职年限的计算,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占用本单位空缺岗位职数聘任相应职务之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以 2006 年申报为例,任现职满 4 、 5 、 7 年的聘任时间依次分别为: 2002 、 2001 、 1999 年年底前,今后逐年类推。

  非公组织及公务员队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全民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的,其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任职时间。

  4 、外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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