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http://www.ykbg.net/ 来源:医考必过网 2015-12-03 20:09
卫生部门关于内科主治医师证书管理方法规定如下: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证书。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国家医学考试网搜集整理);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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