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的基本概念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所谓“阴阳者,一分为二也”(《类经·阴阳类》)。阴阳最初是指日光的向背而言,朝向日光则为阳,背向日光则为阴。如《说文》说:“阴,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阳,高明也。”这时的阴阳涵义是原始的、朴素的,仅指日光的向背,并不具备哲学上的涵义(医考必过网搜集整理)。以后随着观察面的扩展,阴阳的朴素涵义逐渐得到引申。如向日光处温暖、明亮;背日光处寒冷、晦暗。于是古人就以光明、黑暗、温暖、寒冷分阴阳。如此不断引申的结果,就几乎把自然界所有的事物和现象都划分为阴与阳两个方面。这时的阴阳不再特指日光的向背,而变为一个概括自然界具有对立属性的事物和现象双方的抽象概念。
《周易》中的易卦由阴爻(—)和阳爻(—)组成。“—”表示阴:“—”表示阳。阴爻和阳爻分别以符号的形式标示了阴阳的概念。《国语·周语》记载伯阳父用阴阳来解释公元前780年陕西发生的大地震,是因为大地内部阴阳两种对立的物质势力运动的不协调所造成的。
春秋战国时期,哲学理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作为哲学理论的阴阳学说也逐渐形成。此时的哲学家们不但认识到事物内部存在着阴阳两种对立的势力,而且认识到这两种势力是运动变化的、相互作用的。阴阳的相互作用推动着宇宙中一切事物和现象的产生和变化。医学家开始将阴阳概念应用于医学理论之中。《左传。昭公元年》(公元前417年)记载秦名医医和在为晋侯诊病时说:“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葘(灾)。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成书于战国至秦汉之际的《黄帝内经》运用阴阳学说来阐释医学中的诸多问题以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使阴阳学说与医学密切结合起来,成为中医学的重要思维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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