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考必过

广西2014年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10 17:49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的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其申报材料必须在审议推荐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的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其申报材料必须在审议推荐之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个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业务自传、论文、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公示单位要在信息化职称管理系统单位版“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如实填写公示结果。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

申报个人所在单位采用职称信息系统单位版推荐、收集汇总,报送各县、市卫生局(或区直各部门)和县、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将汇总材料报送相应的评审机构。

个人报送申报材料要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如有举报,经查实后追究审核人员的连带责任。各级职改部门要认真做好送审材料的审查核实工作,材料不完整、填写不规范、不合要求及逾期上报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三、个人申报材料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身份性质原则上应根据其申报时所在工作单位确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原则上应提供申报前连续3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医学教(医考必过网搜集整理,希望能给参加医学考试的考生带来帮助),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证明其单位性质。

(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采集工具)》中填写相关表格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如实客观。录入的个人相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以清晰为准,照片人物不能扭曲变形。

(三)职称评定系统电子档案模块制作:扫描图片以清晰为准,尽量控制图片容量的大小;在WORD文档或WPS office个人版WPS文字将扫描图片分别编辑在“论文”、“学历证书”、“病案、技术工作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等3个电子档案模块中,扫描件必须正放,不能倒置或旋转存放。编辑完成后,将电子档案转为PDF文件,再将PDF文件载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系统(个人采集工具)》电子档案中。

(四)论文、综述。

1.申报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交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超过4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综述1篇(须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含增刊);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交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超过3篇,综述1篇(可不发表)。申报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论文1篇及在地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综述1篇(可不发表)。

2.县和县以下级别医疗单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务资格,若论文发表在医学专业公开发行期刊增刊上的,视同为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

3.在期刊发表的论文(电子扫描文档)必须同时附上该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全文。提供期刊校对文章清样、录用证明等均无效。如论文以外文发表的,须同时提供期刊名称(含有效查询方式)及论文的译文。

4.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计为参评论文。公开发行期刊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查询栏目:新闻出版机构期刊/期刊社查询。

5.在评审阶段,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还须经过卫生系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程序,对所提交的论文和综述代表作进行答辩。

相关资讯
医考会员培训注册
医学教育网网上辅导保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发展历程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