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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2014检验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11 14:07
上饶市2014检验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赣人社字【2013】526号文件精神,

上饶市2014检验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赣人社字【2013】5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经与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文件已经发布(见江西省卫生厅网站人事管理窗口工作动态栏),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至25日;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考生现场确认和收费:2014年1月9日至28日;准考证打印:自2014年4月29日至5月25.提醒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文件,按时报名,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2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可反复修改,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确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由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报名表所填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上审核人也要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核:(1)初级士(师)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考生学历和资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各县(市区)人保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审定。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将通过审定的人员名单汇总,与报名表2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原件不用提交)一并交市卫生局行政服务科。(2)中级(师)资格审核各县(市区)卫生局对本辖区的中级(师)考生报名材料(报名表2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汇总确认,并提交至市卫生局行政服务科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见附件1.(3)市直医疗机构初(中)级现场确认审核时间2014年1月20日至28日。报名材料(报名表2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准考证打印:自2014年4月2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中)级50元/门,收费依据:赣发改收费〔2013〕584号

附件:1、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搜索整理

2、转发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1月6日

附件1: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经与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市卫生局行政服务科)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月20日:上午信州区;下午横峰县

(二)1月21日:上午上饶县;下午广丰县;

(三)1月22日:上午铅山县;下午婺源县;

(四)1月23日:上午德兴市;下午余干县;

(五)1月24日:上午弋阳县;下午万年县;

(六)1月27日:上午玉山县;下午鄱阳县;

(七)1月28日:市直医疗机构

附件2:

转发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3〕52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初级士(药、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三)报考初级师(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搜索整理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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