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2013年中医医师资格证书注册通知
2013年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信息已导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因国家卫生计生委尚未下发新版《医师证书》和《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空白本,目前暂时无法核发资格证书。为保证医疗人员正常工作,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同意,现就在核发资格证书之前,做好我省医师注册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通过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且“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内已有其资格信息,申请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为:临床执业医师356分、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5分;口腔执业医师364分、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6分;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30分、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55分;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7分、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7分;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2分、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76分;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52分、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76分;临床乡镇执业助理医师146分、中医乡镇执业助理医师110分。
二、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贴有照片);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所提交照片相一致;
(三)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三、操作流程
1.审核。受理机关受理申请人符合要求的材料后,予以书面审核。
2.验证。审核通过后,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栏目中对申请人的医师资格信息进行验证,记录其医师资格信息编码(国家医学考试网搜集整理)。
3.注册。在“注册登记”栏目中选择相应入口进行注册,并在申请人的《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资格证书核发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注册完成后,暂不制证,将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留档、一份交还申请人作为执业凭证。待资格证书下发至各地后,凭《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在现执业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发证的卫生局应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加盖“《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已发(**卫生局)”专用章。后制证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上发证时间应为系统内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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