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中的壮火与少火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这是中医学最早的药食气味理论,也是中药四气五味、升降浮沉、性味归经理论的渊薮。
“壮火”、“少火”,根据上下文义,当指药食之气味而言,即气味纯阳者为壮火,气味温和者为少火。药食气味纯阳的壮火之品,久服或多服则易耗伤人体之正气;气味温和的少火之品,食之则能补益气血,使正气旺盛。故马莳《素问注证发微》云:“气味太厚者,火之壮也。用壮火之品,则吾人之气不能当之而反衰矣,如用乌附之类,而吾人之气不能胜之,故发热。气味之温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则吾人之气渐尔升旺,血益壮矣,如用参归之类,而气血渐旺者是也。”
亦有医家持不同观点,认为火,指阳气。所谓壮火,指亢盛之阳气,即发病机理之火;而少火,指平和之阳气,即生理之火。如李中梓《内经知要》云:“火者,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发育万物,人非此火,不能生养命根,是以物生必本于阳。但阳和之火则生物,亢烈之火则害物。故火太过则气反衰,火和平则气乃壮。”这种观点从天地阴阳之气化生万物角度,来分析认识壮火与少火,有一定的深度和普遍意义。张介宾亦持少火为生理之火,壮火为发病机理之火的观点,并且还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发挥。《类经·阴阳类》云:“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万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主,皆由阳气。但阳和之火则生物,亢烈之火反害物,故火太过则气反衰,火和平则气乃壮。壮火散气,故云食气,犹言火食此气也。……此虽承气味而言,然造化之道,少则壮,壮则衰,自是如此,不特专言气味者。”张氏从药食气味之火,推演到生理之火和发病机理之火,同时又结合万物造化之道来解释,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
另外,后世医学家还有进一步的发挥,认为应结合上文来理解,其上文云:“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化生精,气生形。”谈的是精、气、形、化之间的转化,故应从精、气、形、化角度理解。如张志聪《素问集注》云:“夫气为阳,火为阳,合而言之,气即火也。少阳三焦之气,生于命门,游行于内外,合于包络而为阳火,然即少阳初生之气也。归于上焦而主纳,归于中焦而主化,纳化水火精微,而生此精,以养此形,故承上文而言。”
综上所述,对于壮火、少火的含义,后世医家有不同解释,我们觉得马莳注较为符合经旨,认为是指药食气味和缓与峻烈而言。纯阳辛热峻烈之品,其作用称壮火,如乌头、附子之类,能耗伤人体精气,故云“壮火之气衰”、“壮火食气”、“壮火散气”。属性为阳,但为温柔和缓之品,其作用称少火,如当归、人参之类,能补益人体精气,故云“少火之气壮”、“气食少火”、“少火生气”。观上下文义,此解当合于经旨。然而张介宾等医家之注将壮火、少火的概念引申为生理、发病机理之火,丰富了中医发病机理学内容,学术意义更加深远。“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虽其本义是阐述药物的峻烈和温和对人体正气的不同作用,却在更深的层次上表明了人体“气”与“火”之间的关系,即亢盛的阳气消耗人体的正气,而温和的阳气助益人体的正气。
这一理论在《内经》理论中阐发颇多,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的“热伤气”、《素问·举痛论》所说的“炅则气泄”等,均是认为火热太过可以耗伤人体精气。这一发病机理学观点对后世医家认识火热证发病机理和治疗影响极大。
张仲景《伤寒论》在治疗热证的方药中加入补气药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如白虎汤证兼见燥渴不止、汗多而脉浮大无力属气津两伤者加用人参;而热病之后,余热未清,气津两伤,或暑热证气津两伤者皆可用有人参的竹叶石膏汤治疗,这均是补益由于热邪耗伤的人体之气。金元四大家之一的李东垣根据本篇的“气火”理论,并结合《素问·调经论》:“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气热,热气熏胸中,故内热,”提出了“火者,元气之贼”,“火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的观点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认为火盛则气衰,气盛则火灭,因此,将《内经》对火热证的发病机理学观点应用于临床治疗,主张“甘温益气除热”的治疗发热证的方法,设立了一系列甘温除热的方药,最典型的为补脾胃泻阴火之升阳益胃汤(黄芪、半夏、人参、独活、防风、白芍、羌活、橘皮、茯苓、泽泻、柴胡、白术、黄连、炙甘草)、升阳散火汤(升麻、葛根、羌活、独活、白芍、人参、柴胡、防风、甘草)、补中益气汤(黄芪、人参、当归、橘皮、白术、升麻、柴胡、甘草),为后世治疗发热证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理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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