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天麻、赤箭、徐长卿、鬼督邮名实考(2)
此外,《本草拾遗·草部》[11]云:“天麻,寒。主热毒痈肿,捣茎叶傅之。亦取子作饮,去热气。生平泽,似马鞭草,节节生紫花,花中有子,如青葙子。”此处所载“天麻”与以上述描述皆不同,因为天麻的茎并不节节生花,并且是紫花。《证类本草》云:“则所为紫花者,又不知是何物也。”《本草纲目·草部》正其误云:“陈氏所说,乃一种天麻草,是益母草之类是也。《嘉祐本草》误引入天麻下耳。”
由以上可知,赤箭和天麻在形态上有共同之处:茎似箭秆,赤色;茎端开花,结子;根为块状。据其名称和形态描述,可定其原植物,即如今所常说的天麻(Gastrodiaelata)。
认为赤箭和天麻是一种植物的,古已有之。《梦溪笔谈·药议》[12]云:“赤箭,即今之天麻也。后人既误出天麻一条,遂指赤箭别为一物。既无此物,不得已又取天麻苗为之,滋为不然。《本草》明称‘采根阴干’,安得以苗为之?草药上品,除五芝之外,赤箭为第一。此神仙补理、养生上药。世人惑于天麻之说,遂止用之治风,良可惜哉。或以谓其茎如箭,既言赤箭,疑当用茎,此尤不然。至如鸢尾、牛膝之类,皆谓茎叶有所似,用则用根耳,何足疑哉?”据此可知,到北宋时,“天麻”之名已广为人们所用,“赤箭”是何物反倒不为人所知。其中所说“后人既误出天麻一条”云云,系指北宋马志修撰的《开宝本草》始在“赤箭”条外另列“天麻”条。《本草纲目·草部》云:“《本经》止有赤箭,后人称为天麻。甄权《药性论》云,赤箭芝,一名天麻。本自明白。宋人马志重修本草,重出天麻,遂致分辨如此。”对于沈括认为天麻、赤箭为一物的见解,李时珍深表赞同,说:“今翰林沈括最为博识,尝云,古方用天麻不用赤箭,用赤箭不用天麻,则天麻、赤箭本为一物明矣。”但是,沈括认为只有天麻的根可入药。李时珍不同意此说,谓:“沈公此说虽是,但根茎并皆可用,天麻子从茎中落下,俗名还筒子。其根暴干,肉色坚白,如羊角色,呼羊角天麻;蒸过黄皱如干瓜者,俗呼酱瓜天麻,皆可用者。”
徐长卿和鬼督邮名实考
1.徐长卿和鬼督邮的异名
“徐长卿”之名始见于《神农本草经》,其异名有:鬼督邮、石下长卿、别仙踪。
《广雅·释草》[13]云:“徐长卿,鬼督邮也。”《神农本草经·草》云:“徐长卿,……一名鬼督邮,生山谷。”《吴普本草·草木类》[14]云:“徐长卿,一名石下长卿。”《本草图经·草部》云:“徐长卿,……一名别仙踪。”《本草纲目·草部》“徐长卿”条,释其名为:“鬼督邮、别仙踪。”
此外,就本草学著作中的“石下长卿”和“徐长卿”的关系考释如下。
《神农本草经》云:“石下长卿,主鬼疰精物邪恶气,杀百精蛊毒,老魅注易,亡走啼哭,悲伤恍惚。”此条记载只论及药性,未提到石下长卿的形态特征。就其药性而论,与徐长卿相似。《神农本草经·草》云:“徐长卿,味辛温,主鬼物百精蛊毒,疫疾,邪恶气,温疟,久服强悍轻身。”又《证类本草》云:“徐长卿,味辛温,无毒,主鬼物百精,蛊毒疫疾,邪恶气,温疟。”但是,《名医别录·下品》谓:“石下长卿,有毒。”而《名医别录·上品》云:“徐长卿,无毒。”《证类本草·卷第七》亦云:“徐长卿,味辛温,无毒。”石下长卿有毒,而徐长卿无毒,因此,二者可能不是同一个植物。但是《本草纲目·草部》云:“《名医别录》于‘有名未用’复出石下长卿条,云一名徐长卿。陶宏景注云:此是误尔。方家无用,亦不复识。今考二者功疗相似。按《吴普本草》云:徐长卿,一名石下长卿。其为一物甚明,但石间生者为良。前人欠审,故尔差舛。”李时珍认为“石下长卿”为“徐长卿”条下重出,石下长卿和徐长卿应为同一植物。之所以重出“石下长卿”条,是由于石间所生长的徐长卿较好,因强调石间所生的徐长卿,故名其为“石下长卿”。关于“石下长卿”的记载,缺乏形态描述,原植物已不可考。但李时珍这个观点倒也合情合理,但他并没有解释何以石下长卿有毒?作者认为,徐长卿和石下长卿应为同一植物。由于著者有意在“徐长卿”条外复出“石下长卿”条,但又不能在“石下长卿”条下著录和“徐长卿”同样的描述其形态的文字,所以刻意删去描述形态的文字,并改“无毒”为“有毒”以混淆视听,使人误以为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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