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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始——《黄帝内经·灵枢》第九篇(2)

http://www.ykbg.net/ 来源:医考必过网 2016-02-16 15:41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千里顷乃刺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逆其营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为阳,则邪气复生。粗工勿察,是谓伐身,形体淫乱,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

  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瘈瘲,其色白,绝皮乃绝汗,绝汗则终矣。

  少阳终者,耳聋,百节尽纵,目系绝,目系绝,一日半则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

  阳明终者,口目动作,喜惊、妄言、色黄;其上下之经盛而不行,则终矣。

  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闭塞,上下不通而终矣。

  厥阴终者,中热溢干,喜溺,心烦,甚则舌卷,卵上缩而终矣。

  太阴终者,腹胀闭,不得息,气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则面黑,皮毛憔而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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