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经正义》第六卷 论针法(2)
调气之方,必在阴阳者,在,察也。内为阴而主里,外为阳而主表,察其病在阴在阳,是虚是实,而补之泻之,或从阳引阴,或从阴引阳,或阳病治阴,或阴病治阳,而令其调和也。杨氏曰∶阴虚阳实者,则补阴泻阳,阳虚阴实者,则补阳泻阴。或阳并于阴,阴并于阳,或阴阳俱虚,或阴阳俱实,皆随其病之所在而调之,则病无不已也。
按∶针法言补,不可深泥,丹溪亦常论之,非无谓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针乃砭石所制,既无气,又无味,破皮损肉,发窍于身,气皆从窍而出,何得为补?经谓气血阴阳俱不足,勿取以针,和以甘药者是也。然《内》《难》凿言补泻之法者何耶?夫读书贵乎融贯,不可胶刻。迎而夺之,因属泻其实邪,随其济之,亦可去其虚邪。盖邪去则正安,去邪即所以补正,非针法之补,能生长血气也。仲景治虚劳伤其营卫者,以大黄 虫丸主之,方中多属攻药,以瘀血去,肺气利,则新血自生,正气自复,而营卫行,营卫行则肌肉充,而虚劳补矣。此先圣后贤,其意一也。将谓针法之补,可代参地,则《灵枢·根结篇》何以有营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绝灭,壮者不复之说。若明乎此,补泻非可以一法尽,岂独针刺之无误,即汤药亦不致南辕北辙矣。
七十三难
七十三难曰∶诸井者,肌肉浅薄,气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
然:诸井者,木也。荥者,火也。火者木之子,当刺井者,以荥泻之。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此之谓也。
诸井在手足指梢,故曰肌肉浅薄也。气藏于肌肉之内,肌肉浅薄,则气亦微,故曰气少不足使也。井为木,是火之母,荥为火,是木之子,故肝木实,泻其荥,此泻子之法也。如用补,则当补其合也。但泻之复不能补,故曰不可以为补。盖泻则当以子,补则当以母,不可误施也。
六十九难以别经为子母,此则以一经为子母,义虽各殊,其理一也。
按∶滑氏曰∶详越人此说,专为泻井者言也,若当补井,则必补其合,故引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各有攸当也。补泻反,则病益笃,而有实实虚虚之患,可不谨欤!不然泻子法下,“故”字上,该有论补母之法,故以此二句总结之,否则文气不属,此中或有阙简,经言无考,姑俟知者。
七十四难
七十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输、秋刺经,冬刺合者,何谓也?
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荥者,邪在心;季夏刺输者,邪在脾;秋刺经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肾。
春刺井者,井为木,非必春刺井,以其邪在肝木也。荥为火,夏刺荥者,以其邪在心火也。
输为土,季夏刺输者,以其邪在脾土也。经为金,秋刺经者,以其邪在肺金也。合为水,冬刺合者,以其邪在肾水也。经言无考,越人去古未远,古医经犹得见之,而今亡矣。
按∶《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曰∶藏主冬,冬刺井;色主春,春刺荥;时主夏,夏刺输;音主长夏,长夏刺经;味主秋,秋刺合。是为五变,以主五俞,与此同。盖以五脏之气,应五时之变,而取五俞,各有所主,刺隔一穴者,皆从子以透发母气也。一言刺之正,一言刺之变,所以不同也。若四时气篇曰∶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甚者深取之,间者浅刺之。夏取盛经孙络,取分肉间,绝皮肤。秋取经输,邪在腑,取之合。冬取井荥,必深留之。此言四时之气,各有所在,故春取经脉于分肉之间,夏取盛经孙络,分肉皮肤,盖春夏之气,从内而外也。秋取经输,邪在腑,取之合,此秋气之复从外而内也。冬取井荥,必深留之,谓冬气之藏于内也。本输篇曰∶春取络脉诸荥,大筋分肉之间,甚则深取之,间者浅取之,夏取诸输孙络,肌肉皮肤之上。秋取诸合,余如春法。冬取诸井诸输之分,故深留之。此言阴阳气血,随四时之生长收藏,而浅深出入也。春气在脉,故宜取络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故宜取孙络肌肉皮肤之上,此春夏之气,从内而外也。秋气降收,故如春法。盖复从孙络而入于络脉也。
冬气收藏,故欲深而留之。此四时出入之序,人气之所处,病之所舍,五脏应五时之所宜也。此两节又不同,然各有义理所在,不必求合也。
其肝心脾肺肾,而系于春夏秋冬者,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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