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先天脉镜论云(3)
降之客。洪数阳邪。故宜利下。以顺遂阴之性也。升降浮沉。治法须异。不过顺阴阳之性。而利导之耳。外是失之。皆为穿凿。所以智者恶其凿也。
夫治肿毒初得。宜发汗。亦以其所得未深。在无形经络。久则宜下。以其渐进入里也。
在有形经络中矣。其所谓脓成而补者。以其邪热已定。正气已被所伤。故补其气血之不足。非补邪也。观此杂病皆与伤寒治法同。今人以为不同。是不知阴阳之理也。夫十二经在三阳。外无不主。内有所受者。受小谷传糟粕也。在三阴。内无所受。外有所主者。皮毛血脉肌肉筋骨耳。用药主治者。在所当知。夫胞络者。本三焦之配也。今人惟以命门为三焦之配。不知十命门为液之祖。较之于吾。则有形质矣。故次三焦之下。胞络为血之母全属阴矣。故此于命门定其上中下之位次可也。若经所谓审清浊而知部分欤。
夫结滞积聚。多属阴脉何也。盖阴性收敛。向实归之意。若阳性则主发散冲开。何积聚之有。所以经云。阴搏阳别。是名有妊。亦以阴脉成聚。完结之意也是以有妊之妇得阳脉来。便主落胎。阳化气。阴成形。天地生成之功用也。又云。血旺气衰应有体。正此意也。
夫小儿痘疹。惟其右尺相火。熬煎左尺肾水。以致肾水逆克心火。乃一定之病机也。若水胜则阴胜。其痘必主气虚不能发起。故以助阳发表之药为主。若火胜则阳胜。其痘必主血虚。
其气之发。无所盖覆。必难成浆。渐至干枯。又以敛表之药为主。愚按风热相兼。惟治热为主。佐以收药。
风寒热相兼。惟治风为主。佐以温药之论。大概在人消息之耳。
一论人身有十二经络。统之五运六气而已。运气又不可执一也。总之者。唯一阳一阴。
人能自运矣。学人不肯溯流穷源。而惟限于局方之习。终于局方而已。其不枉人之天年者得乎。
一论人身之胃气。乃先天之气煎以言之矣。但此气在人身少而壮。由此气以渐而成也。
人之而不使丧耳。亦不能外有所增益也。又云能延年者。如烛在风中则不耐久。移在密室之中则所差远矣。是以常人惟损之志人固守之。
一论胃气在人之脉固滑而和。本是或有邪淫之来。此脉浑然在中。邪淫日久。此气残伤。残伤至尽。生气殄矣。所以人须病。而脉犹有胃气者可医。无则不能治也。故胗之时。既是邪脉。犹当表里之中。寻取胃气也。此脉但可被邪脉伤。终不与邪脉混。故当审察分看。不可茫茫然无杂别也。人能知此医理。斯过半矣。
一论大肠脉。自外而下降。三焦脉自内而上升。小肠脉。自内而下降。膀胱脉。自外而上升。故内经云。天阴自上而降。地阳自下而升。是此意也。
详论一论前载六淫之气来应指下。必有太过不及之形也。倘六脉不实不坚。且散且聚。而症却在中。此无形而有病也。殊不知人身有六气。有五运。既无六气有余之邪。则必属五运不足之邪使毕已之谓欤。邪已遏。正未复。此意也。兼前论看。
一论寒热交争者何也。盖阴外乘阳。阳与阴争(此言寸也)或阳乘阴。阴与阳争。(此言尺也)
。司治者在表阴邪当升发。以复其阳之性。在里阳邪当降敛。以复其阴之性。阴阳得位。于寒热何争之有。若夫阳分洪数。或阴分蹇涩。此乃偏胜之脉。惟寒惟热而已。不至于寒热争也。又有阳去乘阴。阴不能与阳争。是阳独胜也。惟主热而已。或阴去乘阳。阳不能与阴争。是阴独胜也。亦惟主寒而已。三等理论。在所当知。
一论寒热之客于人身也。寒邪多自皮毛而入筋骨热邪自筋骨而出皮毛。故曰寒自外入。
热自内出如是观之。天阴自上而降地。地阳自下而上升。其理盖可见矣。
一论表脉乃尖之尖者。若稍平来。则似里脉之体。风寒风湿是也。里脉若尖。则反似表脉。
而不见平润之体。此阳极也。当下之。或微有平润在上。而不见尖数之体。此阴胜也。当升之。此篇当前论看。
一论人身之筋。过热则纵。过寒则缩。纵则痿缓。缩则疼痛。或有痿疼痛悉备者。因受湿热。而大筋施长。小筋 短之谓也。
一论人之病出于六淫之邪。实不外乎四时寒热温凉之气。此脉须辨升降浮沉。而以六淫参之。斯得病情矣。因以用药。无不动也。
一师云。风淫之邪。无晴不有。若风湿风燥、风热、风火、风寒之类。若三者兼来。如风寒湿风湿热类也。故前云百病不离乎风。一日问师云。水风在脉何以认。答曰。须与湿相似。
而略有不同。如野马、氤氲之意。以师言度乃浑浑不清之体。
一论凡知病处法。亦有一大理也。心肾二部。上至顶巅。下至足心。若子午上下之中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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