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卫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注册须知
http://www.ykbg.net/ 来源:医考必过网 2015-12-24 14:3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关于公卫助理医师注册的相关内容,医考必过网整理如下:医师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公卫助理医师资格。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相关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发展历程 - 网站地图 |
医考必过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08001560号
Copyright © 2005-201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