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附录D
登革热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附录D:登革热监测
登革热监测目的在于通过监测确定本病的存在、分布规律、变动态势及其决定因索,早期预测或发现暴发、流行,以便开展调查研究,实施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评价防治效果。
DF监测包括人间疫情监测(疫情监测、血清学监测、病原学监测)、媒介监测(媒介密度监测、病毒监测)。
监测区的划分和任务:
a)重点监测区:有主要媒介伊蚊分布,曾发生登革热流行,或从伊蚊体内分离到DV的地区,要求设置长期监测点,开展经常性监测工作。
b)易感监测区:尚无病例报告,但与疫区人员交往频繁,或有输入病例报道,有媒介伊蚊分布且布雷图指数大于20的地区。要求对流动人口和媒介伊蚊进行定期监测工作。
c)一般监测区:根据登革热防治工作需要临时确定,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D1人间疫情监测
D1.1监测内容
8)以县为单位,设专人负责痰情监测和管理。实施登革热监测的地区,应组织登革热监测组,由流行病学、临床、病媒、检验等专业人员组成,各医疗单位通力协作,在辖区内和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疫情,掌握辖区内的疫情数字,分析疫情动态和发展趋势。
b)对临床疑似病例或原因不明的发热者,采急性期血分离DV、双相血清检测登革热抗体,以及时发现及核实疫情,并根据确定的误诊和漏诊病例,及时修正痰情报告数字。
c)对需核实诊断的可疑病例以及暴发疫情的病例,应全都或抽样进行个案调查。
d)在流行季节的前、中、后期抽样对正常人群进行DV血清学抗体(隐性感染)监测。以了解当地人群抗体水平,分析流行趋势。
e)报告疫情和交流情报:登革热为乙类法定管理传染病,发现登革热或疑似登革热疫情后,必须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疫情证实后,应通报相邻有关市县(区)乡镇,必要时组织联防。
D1.2监测方法
在卫生行政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医疗卫生部门承担具体任务,通力合作完成。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进行,发现传染源或可疑传染源要及时调查,做好处理。
统计分析登革热疫情或感染的人群间、时问、空间分布。
开展正常人群血清学抗体水平调查及疑似病例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
D2蚊媒监测
D2.1监测内容
采用定时、定点、定人调查法,对登革热主要传播媒介埃及伊蚊、白纹伊蚊的分布、种群、孳生地性质、伊蚊幼虫指数和成蚁密度、生态学、季节消长、抗药性及带病毒情况进行监测。
a)以县为单位,查济媒介伊蚊的分布范围。
b)根据历年登革热流行趋势和地理分布的特点,将登革热好发区列为重点监测地区,开展媒介密度和病毒监测。布雷图指数超过20的“危险区”。要加强监测工作。
D2.2监测方法
a)伊蚊幼虫密度:伊蚊幼虫调查是媒介贬测的基础,各地应对伊蚊作本底调查,定时、定点、定人调查伊蚊的种群医|学教、孳生地的性质、种类、分布,统计布雷图指数(BI)、房屋指数(HI)、容器指数(CI)、千人指数。
调查房屋数不少于50户,一般小村庄全部调查,大村庄则查100户以上,以保证结果可靠。
阳性容器最好分类,如按地点分为室内、室外,按性质分为永久性或暂时性容器(水缸、花瓶等小容器等),可分别统计计算指数,便于指导清除伊蚊孳生地工作,观察评价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b)成蚊调查:定期(每5年)调查一次当地伊蚊成蚊的季节消长、生态学、对杀虫药的抗药性等。成蚊密度,叮咬或停留率。
雌蚊指数(人工小时)。
l=4×n
式中:l——成蚊密度,只/人·h;
n——以15min为单位表示的成蚊密度,只/人·15min.
c)蚊卵调查:有条件时,可开展诱蚊器指数调查。
d)病毒监测;采集埃及伊蚊或白纹伊蚊雌性成蚊进行病毒分离并鉴定型别,分析登革热流行可能性及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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