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性皮肤灼伤处理-公卫助理医师复习资料精讲
http://www.ykbg.net/ 来源:医考必过网 2016-02-10 10:54
化学性皮肤灼伤处理是公卫助理医师考试可能涉及到的知识点,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供考生参考。1
1.迅速移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碱性物质污染后冲洗时间应延长,特别注意眼及其它特殊部位如头面、手、会阴的冲洗,灼伤创面经水冲洗后,必要时进行合理的中和治疗,例如氢氟酸灼伤,经水冲洗后,需及时用钙、镁的制剂局部中和和治疗,必要时用葡萄糖酸钙动、静脉注射。
2.化学灼伤创面应彻底清创、剪去水疱、清除坏死组织。深度创面应立即或早期进行削(切)痂植皮及延迟植皮。例如黄磷灼伤后应及早切痂,防止磷吸收中毒。
3.对有些化学物灼伤,如氰化物、酚类、氯化钡、氢氟酸等在冲洗时应进行适当解毒急救处理。
4.化学灼伤合并休克时,冲洗从速、从简,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
5.积极防治感染、合理使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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