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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潍坊执业药师证书办理通知

http://www.ykbg.net/ 来源:医考必过网 2016-01-06 09:4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单位: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单位:

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报名点为“市直”的考生,由其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科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点为各县市区的考生,将相关材料交到各县市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县市区报名点审核通过后,由各报名点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时间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于2015年5月5日至5月13日向单位(仅限报名点选“市直”的考生)、县市区报名点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点击下载,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3、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1、2寸各1张(1寸照片请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将用于资格证书上);

(二)单位、县市区报名点于2015年5月14日至5月22日(正常工作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1、单位介绍和概念详解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注:县市区报名点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将各类证件原件归还考生,只留取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单位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于2015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凭身份证到各单位、县市区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各报名点联系方式(点击查阅)。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报名点对考生资格审核时,务必细致、严格。如果审核时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资格证书业务不予办理。

(三)办理资格证书时,请务必提供资格证书编号(资格证书编号、所属报名点请查阅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1.介绍和概念详解信模板

2.执业药师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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