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考必过

关于滁州市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

http://www.ykbg.net/ 来源:医考必过网 2015-12-04 17:26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复习资料、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可于10月14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复习资料、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可于10月14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8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58元。

七、注意事项:

请应试人员按照2011年版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和《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便函〔2014〕31号)等三份通知依大纲调整的内容进行应试准备。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复习资料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相关资讯
医考会员培训注册
医学教育网网上辅导保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发展历程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