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2015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报名6月29日开始(2)
考生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老考生资格审核会自动通过,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新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
各单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分级别、分专业汇总统一打印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下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于2015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到南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一号楼4楼西第七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还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审查合格后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将已审批的《汇总审批表》、《资格考试报名表》(各1份)送交南阳市人事考试机构。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资格终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和2013或2014年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方可进行交费。交费实行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办法: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实行网上交费;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实行现场交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际商务等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7〕第129号、豫财预外字〔1997〕第20号)的规定,考4科的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获准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现场交费的考生,每人交纳考务费80元。
各单位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南阳市人事考试机构。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5年8月1日9:00至8月8日17:00(网上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
现场交费时间:2015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现场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及现场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5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教材
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详细通知将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www.hda.gov.cn)发布。
六、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请各有关部门和考生注意今年的报名程序有变化,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二)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考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考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的新考生与考试全部科目的新考生分别汇总(老考生无需汇总)。考生在网上报考填报科目时要认真填报,因单位或个人填报错误的科目,不予修改。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单位报名考试,南阳市职改部门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单位一律不予审核,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七)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八)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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