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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制定治疗方案时应遵循原则

http://www.ykbg.net/ 来源:医考必过网 2015-11-29 15:02
抗菌药物制定治疗方案时应遵循原则:①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②给药剂量:按各种

抗菌药物制定治疗方案时应遵循原则

①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②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a.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

b.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③给药途径:

a.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轻症口服,重症先静脉再口服)

b.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而容易导致过敏反应及耐药菌的产生)

不宜局部应用抗菌素的情况:

a.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b.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c.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医学网搜集整理)。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局部给药辅助治疗):

a.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

b.包裹性厚壁脓肿;可往脓腔内局部注入抗菌药物;

c.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

d.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④给药次数:

a.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时间依赖型抗生素,药物的血浆半衰期短,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想达到好的疗效,应增加给药次数,缩短给药间隔)

b.氟喹诺酮类可一日2次或1次、氨基糖苷类可一日1次。[浓度依赖型抗生素,药物的血药浓度越高,杀菌活性就越强]

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可一日给药1-2次(医学网搜集整理)。

⑤疗程:

a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记住一般用药疗程;症状消失3-4天)

b.特殊情况: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大体了解,知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即可)

⑥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a.病原菌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b.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c.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医学网搜集整理)。

d.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e.联合用药具有协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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