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考必过

生产|销售假药刑事责任

http://www.ykbg.net/ 来源:医考必过网 2016-01-01 08:31
生产|销售假药刑事责任: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

生产|销售假药刑事责任: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国家医学考试网搜集整理)

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相关资讯
医考会员培训注册
医学教育网网上辅导保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发展历程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