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的分期
乳癌的临床分期,旨在表达乳癌发展的不同程度和阶段;以便有依据地选择治疗措施和概略地估计预后。目前国内比较经典的外科教科书仍大都沿用1959年全国肿瘤学术座谈会的建议,将乳癌分成下列四期:
第一期,癌瘤完全位于乳房组织内,其直径不超过3厘米,与皮肤无粘连。无腋窝淋巴结转移。
第二期:癌瘤直径不超过5厘米,尚能推动,与覆盖的皮肤有粘连,同侧腋窝有数个散在而能推动的淋巴结。
第三期:癌瘤直径超过5厘米,与覆盖的皮肤有广泛的粘连,且常形成溃疡;或癌瘤底部与筋膜、胸肌有粘连。同侧腋窝或锁骨下有一连串融合成块的淋巴结,但尚可推动。胸骨旁淋巴结有转移者亦属此期。
第四期:癌瘤广泛地扩散至皮肤,或与胸肌、胸壁固定。同侧腋窝的淋巴结块已经固定,或呈广泛的淋巴结转移(锁骨上或对侧腋窝)。有远处转移者亦属此期。
必须指出,以上分期仅凭术前检查的结果为依据,实际上并不完全可靠,应结合手术后不同区域淋巴结的发病机理检查结果进行校正,才能较可靠地分析疗效和估计预后。
我国于1978年12月在天津召开的全国乳腺癌临床与基础理论工作座谈会,正式推荐使用国际抗癌协会1872年修订的乳腺癌临床分期法,简称国际分期法。在国际上已被世界各国的临床工作者普遍接受,并在国内外医学杂志和学术交流中统一规范化使用。介绍和概念详解如下,以供参考。
TNM国际分期法:它是国际抗癌协会提出的。1969年和1972年两次修订,T(原发癌瘤)、N(局部淋巴结)、M(远处转移)三个字母的右下角可再附加0、1、2、3、4等数字以表示其变化的程度和某一癌瘤的目前临床情况。
T0:乳腺内无或未触及癌瘤。
T1:癌瘤直径≤2cm,无乳头内陷,无皮肤粘连、无胸大肌和胸壁粘连。
T2:癌瘤直径≤5cm,可有轻度的皮肤粘连和乳头内陷,但无胸大肌和胸壁粘连。
T3:癌瘤直径>5cm,皮肤明显粘连。
T4:癌瘤直接侵犯胸壁和皮肤。
T4a:癌瘤固定于胸壁。
T4b:患侧乳腺出现桔皮样水肿,溃疡或有卫星结节。
T4c:兼有T4a和T4b两种乳腺发病机理改变。
T4d:炎性乳癌。
N0:同侧腋窝未触及肿大淋巴结。
N1:同侧腋窝触及淋巴结,直径≤2cm.
N2:同侧腋窝淋巴结直径>2cm,融合成块或淋巴结与周围组织粘连。
N3: 同侧锁骨下或锁骨上有可能触及的淋巴结;上肢水肿。
N1a:可触及淋巴结但估计没有癌转移。
N1b:可触及淋巴结并有癌转移。
N1(+):未触及的淋巴结中已有癌转移。
N1(-):触及到的淋巴结中无癌转移。
M0:无远处转移。
M1:有远处转移。
M1a:癌组织侵犯整个乳腺皮肤。
M1b:对侧腋淋巴结及对侧乳腺受累。
M1c:X线或临床证实有肝、骨、肺、胸膜转移。
根据以上标准,乳癌在临床上可分成5个期。
Tis:乳腺非浸润癌。
浸润癌又分为4个期:
Ⅰ期: T1N0M0
T1N1aM0
T0N1bM0
T1N1bM0
Ⅱ期:
T2N0M0
T2N1aM0
T2N1bM0
T1-2、N2-3、M0Ⅲ期:T3-4、N0-3、M0
Ⅳ期: T1-4、N0-3、M1
简而言之:
Ⅰ期:癌肿<2cm,无腋淋巴转移。
Ⅱ期 :癌肿<5cm,已有腋淋巴转移。
Ⅲ期:凡癌组织有锁骨上、下淋巴结转移或患侧上肢有水肿者。
Ⅳ期:凡癌组织发生远距离转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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