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9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网上报考/现场审核时间公告
关于【上海市】2019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网上报考/现场审核时间公告,相信很多人都比较感兴趣,医学教育网编辑特撰文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9年第0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本市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考和现场资格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考
1、报名时间:国家卫健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24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该网上报考无效。
2、报名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
3、上传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单色底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头像占照片的2/3,露眉露耳,jpg格式,文件大小小于40KB)。
4.请各位考生如实准确地填报个人信息,个人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后不再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本市住院医师规培基地绿色通道审核时间:2019年2月23日。本市规培生请与本基地辅导员确认是否通过绿色通道集体审核。
2、个人审核时间:2019年2月24日-2月28日,其中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审核时间为2月24 8一25日。
为维特审核现场秩序,减少考生等待时间,本市继续开展现场审核网上预约工作(2月15日系统开放)。考生网上报考成功后,须先在上海卫生人才网()上进行现场审核预约(预约方法见《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考生现场审核预约流程》附件1)。考生凭《预约成功确认单》在已确认的预约时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本市住院医师规培生已通过绿色通道集体审核的无须再预约)
3.材料要求:见《关于考生现场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附件2)。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如《试用期考核证明》、学历等)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同时,违规个人信息将录入诚信档案,违规试用单位予以全市通报。
4、审核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学校(梦花街234号13楼,联系电话63667293),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21日(以实践技能考准考证为准)。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1、纸笔考试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8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7:30.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7:30.2、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3日 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执业医师合格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合格分数线为180分。(三)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
1、2019年本市开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通过当年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笔试(含缺考考生)。
2、第二次考试时间如下: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med66,com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11月23日和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考试费用
根据沪财综(2000)34号有关规定,执业医师考生330元/人(实践技能考150元/人,综合笔试1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考生310元/人(实践技能考150元/人,综合笔试160元/人)。
现场审核报名时收取实践技能考考试费用(150元/人),综合笔试考试费用收取时间将于公布实践技能考成绩时另行通知,第二次医学综合笔试费用收取时间将于公布综合笔试成绩时另行通知。如考生未能按时缴纳综合笔试考试费,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综合笔试考试。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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