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
凡与用药目的无关,并为患者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reaction)。
多数不良反应是药物固有的效应,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预知的,但不一定是能够避免的。少数较严重的不良反应较难恢复,称为药源性疾病(drug-induced disease),例如庆大霉素引起的神经性耳聋。
副反应(side reaction)
由于选择性低,药理效应涉及多个器官,当某一效应用作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就成为副反应(通常也称副作用)。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道痉挛时,可引起口干、心悸、便秘等副反应。副反应是在治疗剂量下发生的,是药物本身固有的作用,多数较轻微并可以预料。
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
是指在剂量过大或药物在体内积蓄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性反应,一般比较严重。毒性反应一般可以预知,应该避免发生。急性毒性多损害循环、呼吸及神经系统功能,慢性毒性多损害肝、肾、骨髓、内分泌等功能。致癌、致畸胎和致突变反应也属于慢性毒性范畴。(国家医学考试网搜集整理)企图通过增加剂量或延长疗程以达到治疗目的,其有效性是有限度的,同时应考虑到过量用药的危险性。
后遗效应(residual effect)
是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如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出现的发力、困倦等现象。
变态反应(allergic reaction)
是一类免疫反应。非肽类药物作为半抗原与机体蛋白合为抗原后,经过接触10天左右的敏感化过程而发生的反应,也称过敏反应(hypersensitive reaction)。
停药反应(withdrawal reaction)
是指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加剧,又称回跃反应(rebound reaction),如长期服用可乐定降血压,停药次日血压将明显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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