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渭南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护士执业资格证书通知
各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市卫计局安排,区卫计局决定为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办理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首次注册,现将2015年渭南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护士执业资格证书通知如下:
一、拟办证注册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原件2份);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3、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4、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取得的相应学历资格证书(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7、渭南市第一医院或渭南市第二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8、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9、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1—7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8—9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二、办证注册流程
2016年1月9日-2016年2月22日:
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信息录入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无软件的医疗机构,由卫生局组织统一录入)。
各医疗单位将护士办证人员资料按拟办证注册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顺序一人装一个档案袋,完成初审,报区卫计局审核。
三、区卫计局审核时间安排
2016年2月23日—2月29日
四、注意事项
1、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发证注册工作,抽出专人负责审核、保管发证、注册档案,严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工作质量。
2、各医疗机构新聘用护士时原则上以其学历及考试成绩证明作为护士执业资格依据,达成聘用意向后应按规定统一办理新入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护士执业档案,在发证注册办理结束后,除市局需留存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各医疗机构纳入护士执业档案统一管理。护士需变更注册时,护士执业档案及时移交新注册医疗机构管理。
3、请各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务必在2月29日前完成审核上报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4、发证、注册工作以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我局不接受个人申请。所需的各种表格均可从陕西卫生网站()下载。
二〇一六年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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