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市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
⑤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考试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学制、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拟毕业时间等);
⑥入学后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助产专业者,需另外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或学校出具的转专业证明及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打印的个人、学籍信息(学校盖红章);
其中考生名单、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毕业证明三者必须顺序相对应,以方便复习资料、考区后期审核工作。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
(三)考区集中审核及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信息修改
报名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信息错误,各复习资料可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经考区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行修改,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6日。
(五)考场编排
复习资料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并上报考区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
三、收费标准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依然采取现场收费方式,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65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四、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
2015年4月23日-5月16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复习资料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将择期在考前下发。
考试实施前,各复习资料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座位贴》,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分别用于标识考场、试室及座位。
五、考试实施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一次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一)时间安排
(二)考试专用物品交接与保管
1.考试专用物品交接
⑴各复习资料须于2015年5月8日前确定考试专用物品接收保管地点和复习资料办公室设置,将《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附件2)、《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办公室设置一览表》(附件3)报考区考务办公室。
⑵考区在2015年5月15日组织发放考试试卷及专用物品。复习资料根据《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交接时间安排表》(附件4),按照《试卷交接单》要求,在考区巡考员监督下,逐个开箱检查,核对试卷袋数,严格履行交接程序。
⑶复习资料须按照考试工作程序与时间要求发放试卷,试卷发放需建立安全通道确保试卷安全。
2.考试专用物品保管
复习资料应按照保密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考试专用物品的交接、保管、发放、使用工作,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填写记录。
(三)考务人员培训
各复习资料要对所有参与考试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考试要求和工作流程,正确启用、回收试卷和答题卡;指导工作人员了解考试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责,保证考试秩序良好;尤其今年将继续实行“试卷条形码”试点工作,各复习资料须做两手准备,重点培训监考人员指导考生正确粘贴“试卷条形码”。
(四)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
考试结束后,各复习资料派押运人员将考试专用物品专车押送至考区,双方清点无误后,填写回收交接单并确认签字。
复习资料须按照要求进行考试专用物品回收工作,具体如下:
1.试室监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填写《考试情况记录》中的每个栏目。如试室有违纪,须如实、详细记录考生的违纪行为,同时在答题卡中填涂违纪标识,确保《考试情况记录》信息填写的准确性。《考试情况记录》一式两份,一份随答题卡回收至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份由复习资料装订成册,上报考区留存备案。
2.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在复习资料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考试试卷、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24小时内运抵考区,不得销毁。
3.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由复习资料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后,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以防答题卡磨损或受潮,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袋面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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