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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2018年初级护师资格证书2月25日开始发放

http://www.ykbg.net/ 来源:医考必过网 2019-02-22 15:00
医学教育网小编根据湖南宁乡官方通知获悉:湖南宁乡2018年初级护师资格证书2月25日开始发放,请宁乡考区通过2018年初级

医学教育网小编根据湖南宁乡官方通知获悉:湖南宁乡2018年初级护师资格证书2月25日开始发放,请宁乡考区通过2018年初级护师考试的考生仔细查看通知内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全市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25日-3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请各位考生注意尽量在2月28日前来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会议室(605室),地址:玉潭街道春城北路249号,联系电话0731-87883768.

(三)收费标准

70元/科(全省统一标准,现场确认时收费)

二、报名条件规定

根据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原人事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要求,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分别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士(师)、药士(师)、技士(师)。医士(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获得医士(师)职称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职称需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药士、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师、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药、技)士职称,聘任现职工作满5年;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且从事相应专技岗位工作满3年。

(3)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相应专业毕业可直接报考。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称满7年(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3、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4、硕士学历或学位: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5、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报考。

6、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含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7、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报考相关规定

1、报名参加2019年度各类别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其学历学位取得日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和聘任现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参评职称。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需提供变更注册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由医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材料,禁止跨执业类别报考。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按报考专业继续实行连续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即为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且其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证书。

5、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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