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中医外科学职称考试评审条件(2)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3-12 00:18
对于下基层服务,个人弄虚作假者,取消3年申报资格;单位工作人员帮助作假的,除追究申报者责任外,还要追究工作人员相关责任;单位有组织弄虚作
对于下基层服务,个人弄虚作假者,取消3年申报资格;单位工作人员帮助作假的,除追究申报者责任外,还要追究工作人员相关责任;单位有组织弄虚作假的,除追究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外,评审机构停止受理该单位申报材料一年。
(六)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1、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
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符合条件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湘人发〔2003〕39号),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2001〕6号)规定,申报人员应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和继续学分证书,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2、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3、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相关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发展历程 - 网站地图 |
医考必过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08001560号
Copyright © 2005-201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