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北省中医内科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含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等)(4)
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主治中医(主管中药)师资格满2年;或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主治中医(主管中药)师资格满5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从事主治中医(主管中药)师工作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持或参加国家、省(部)、市级科研课题(攻关)项目,完成新的科技成果、品种的转化推广应用工作;
(二)在医、教、研及专业技术工作方面为本单位的学科(学术)带头人;
(三)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能够指导下一级中医、中药技术人员开展教学及科研工作;
(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不少于四十周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主治中医(主管中药)师工作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工作业绩较突出。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额定人员);
2、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并获得科技成果完成证书;
3、已批准立项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的负责人,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有相关论文发表。
七、论文、著作条件
从事主治中医(主管中药)师工作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学术著作1部(主编或副主编)并在省级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出版学术著作2部(参编)并在省级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三)出版科普类著作2部(主编或副主编)并在省级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四)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五)在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省级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人员,从事主治中医(主管中药)师工作满二年,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者(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的主完成要者(额定人员);
(二)出版著作一部(主编或副主编),或在国家级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或在省级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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