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3年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材料报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10 16:35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职称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让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申报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职称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让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申报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和工作要求。
(二)各呈报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好申报推荐与材料的填写、审查和报送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材料,不得呈报。申报材料上报后不能随意更换,材料上报应由专人负责,不得让申报人个人报送材料医。学。全。在。线
(三)要正风肃纪,强化监督,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强化公示制度,实行单位申报推荐全过程公开,将申报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严禁简化程序,严禁打招呼、递条子,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材料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主动公开监督咨询电话,以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及咨询答疑。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对经过调查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市卫生局及省直各部门(单位)务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材料收集整理完毕,按省卫生厅人才中心制定的“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另行下发),由专门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将评审材料一次性报齐,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联系电话:0531-88199600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31-67876261、67876265、6787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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