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2)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10 16:35
(三)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2、担任副
(三)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2、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3、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4、医学专科或大学普通班毕业,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四)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科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京卫人字[1998]47号)执行。
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按《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对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审核,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五、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00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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