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病理学卫生高级医师职称人机能力报名条件
2012年湖南病理学卫生高级医师职称人机能力报名条件
副主任医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 基本理论知识
1、熟练掌握病理学业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包括病理解剖学、外科病理学、脱落和细针穿刺细胞学、病理生理学、超微病理学基础。
2、熟练掌握病理学专业常用专业技术原理及应用,包括常规组织切片染色原理、特殊染色及免疫组化原理、电镜标本制备原理、电镜在病理学中的应用、计算机及图像分析在病理学中的应用。
(二) 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与本专业密切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与知识,包括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遗传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及妇产科学。
(三) 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 医疗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病理解剖与病理诊断工作不少于40周,如同时兼任病理工作与临床工作,则每年参加病理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在疾病的病理学诊断、鉴别诊断(包括尸体解剖诊断、冰冻切片诊断、细胞学诊断)等方面有较高造诣,能独立诊断较疑难病例,如诊断鉴别诊断良恶性肿瘤、疑难病例的尸体解剖诊断、死因分析等;各种病理学诊断不符合率不超过2%;对某些疾病的病理诊断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能较好地主持临床病理讨论会,包括尸检病例讨论和外检病例讨论的组织领导工作。担任主治医师期间,主持临床病理讨论会不少于2次。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具有熟练的病理学技术操作能力,掌握下列专科技术:尸体解剖、外检标本及细胞学标本处理,图像分析技术、基本的分子生物学技术,显微摄影技术等。担任病理主治医师工作期间,须参加外检及尸检病理工作,每年独立诊断病人不少于1000例。每年完成尸检2~5例。
(二) 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的经历。
(三) 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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