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考必过

四川省2012年卫生高级职称资格常见问题解答(2)

http://www.ykbg.net/ 来源:原创 2015-01-10 19:37
1.在写作的形式上有比较规范的要求,包括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属地、邮编,符合问题内容要求的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3-8个)、前言(

1.在写作的形式上有比较规范的要求,包括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属地、邮编,符合问题内容要求的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3-8个)、前言(引言)、资料(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体会)和参考文献等各项内容(论著字数应在2500—3000字以上)。

2.医学论著是作者从自己已占有的基本素材(第一性资料)出发,经过科学、严谨地整理、加工、分析、论证,得出论点并形成规范性的文字作品。

3.医学论著所表达的结论比较明确、可信,论文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

4.医学论著应为一次性文献(含循证医学的系统评价)。

九、论著的界定

论文的文体结构具备“论著”所要求的各项规范内容及特点,同时刊载于公开发行的合法主流期刊(非增刊或学术会议的论文集)上,不论刊载期刊是否设置“论著”栏内,均认定该论文属“论著”。如果该论文不具备“论著”所要求的各项规范内容及特点,即使该论文被编排于刊物(特指“合法”刊物)的“论著”栏目内,也不能认定该论文属“论著”。

十、有效论文

1.综述、个案、译文不能算有效论文(经三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确有较高学术水平者除外)。

2.文章清样、刊用通知、增刊不能算有效论文。

3.同一期刊同一期上刊用两篇(含两篇)以上论文(论著),只认定为一篇。

十一、提交论文的具体规定

申报人员应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复印杂志首页、目录、论文所在页等相关内容,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加盖鲜章证明文章真实性。省卫生专业高评办审查原件后留复印件,原件退还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再逐级退还申报人。

十二、晋升主任医(药、护、技)师的科研要求

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综合研究课题1项或县政府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3.获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十三、晋升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科研要求

1.对本学科涉及的临床医学、流行病学、行为医学、管理科学及技术操作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已承担科研课题或担任科研课题的主要合作或协作者,开展与本学科相关的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管理科学或行为医学及技术操作的研究和创新。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后,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⑴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⑵县级及以上立项科研课题1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性成果(以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⑶获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2.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县级科技进步奖以上获奖项目(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专业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⑵对本专业技术操作问题进行总结研究,提炼出的经验在本地区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并推广,取得实效。

十四、科研项目是申报的必备条件吗?

科研要求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时重要的参考项目,特别对三级医疗机构应进行重点考察。

外语要求

十五、外语考试要求

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的要求,晋升卫生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一般应通过职称外语B级考试。

十六、外语可以免试的情况

根据川职改〔2005〕20号和川人办发〔2007〕87号文件,下列人员申报职称免予外语考试:

(一)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有二外要求的应到使用二外的国家)留学、进修1年以上;

(二)取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高级职称(含无正副之分的高级职称);

(三)在非涉外岗位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距国家法定退(离)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含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特殊规定的人员);

相关资讯
医考会员培训注册
医学教育网网上辅导保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发展历程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