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四川口腔颌面外科学职称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2)
②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2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见附件2)工作3年以上,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励证书。
4.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比照乡镇卫生院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报考条件报考本专业相关知识。
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艰苦边远山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的卫生、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调离这类单位或地区,不能再享受本通知规定有关倾斜与特殊政策。
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0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1日,缴费时间定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31日。
(二)报名程序
2012年度口腔颌面外科学职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考试专业。报考者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度口腔颌面外科学职称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医学教(医考必过网搜集整理)。
(三)资格审查
1.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1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2年度口腔颌面外科学职称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中级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并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卫生专业的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中医药专业的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当地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直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按上述程序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卫生专业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到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电话86154035,网址:)进行资格审查;中医药专业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到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地址:永兴巷15号5-22,电话86746721,)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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