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办人〔2015〕1号)精神,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定于2015年4月进行。为做好考核组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在我市各级医疗、公共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15年度申报评审的人员;
(二)201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先评后考人员;
(三)2014年4月19日考核成绩未达到2014年评审合格标准,拟于2015年申报评审的人员。
二、考核时间、地点
2015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效用
(一)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是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一项程序,考核结果是评审的重要要素之一。考核成绩可作为申报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
(二)2014年4月19日参加全省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达到2014年度高评委会确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合格标准60分,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报考除全科医学和全科医学(中医类)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标准55分,可作为申报评审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依据。
(三)2015年度考核成绩达到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合格标准的,可作为申报评审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参考国家标准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大纲和指导用书。
(二)考核专业:共110个,临床医学工程技术系卫生系列之中的专业,高级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今年新增正高级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详见《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设置表》(以下简称《考核专业设置表》,附件1)。
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医师资格为临床类别的人员,原则上应报考全科医学专业,社区内科应报考普通内科(代码063)、社区外科应报考普通外科(代码011)、社区妇产科应报考妇产科(代码019)或妇女保健(代码093)、社区儿科应报考小儿内科(代码为020)、小儿外科(代码为018)或儿童保健(代码为094),现岗位是放射诊断、心电诊断、超声诊断的,可另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为中医类别的人员,报考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为口腔类别、公卫类别的人员,可另选相应专业。社区从事药学、中药的人员,应报考医院药学(代码为045)或中药学(代码为082)。社区从事护理、医疗技术专业的人员可另选相应专业。
申报护理学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可根据从事岗位选择护理学(代码047)或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危重症护理(代码048至051、124)等专业报考。申报护理副高级资格的人员仅限报考护理学(代码047)专业。
(三)考核形式。考核采用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试卷总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2小时。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模式练习。
五、考核免试对象
(一)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15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同级别和同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预备队员且2015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的,拟于2015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六、先评后考对象
(一)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
(二)报名截止之日后,从外省和外系统引进、军队转业以及机关流动的人员;
(三)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拟于2015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七、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至3月5日(春节期间除外)。
(二)报考人员于3月11日前,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单位人事部门或县(市)、区卫生局进行审核(确认),单位审核(确认)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报送市卫生局。
(三)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可于2015年4月1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审核(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和具体要求:
1.《报名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执业医师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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